欧盟市场

 

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,企业必须具有标示自我符合声明的 CE 标志,以说明产品符合欧盟制定的相关指令。医疗器材需要满足的指令有《可植入医疗器材指令》(AIMDD, 90/385/EEC)、《医疗器材指令》(MDD, 93/42/EEC)和体外诊断器材指令(IVDD, 98/79/EC)


MDD – 医疗器材指令 

MDD
指令应用於大多数进入欧盟销售的医疗设备。它根据不同的要求共分为三类 6 个等级,供认证机构评估。(参见表1)
(1)

 

设计阶段

生产阶段

I

自我符合声明

自我符合声明

I (测量功能)

自我符合声明

自我符合声明

I (灭菌)

自我符合声明

申报机构

II a

自我符合声明

申报机构

II b

申报机构

申报机构

III

申报机构

申报机构



体外诊断医疗器材指令 IVDD

IVDD 的要求与 MDD 相似,其分类如表 2 所示。
(
2)

 

设计阶段

生产阶段

一般器材

自我符合声明

自我符合声明

自我测试器材

申报机构

自我符合声明

'A' 列器材

申报机构

申报机构

'B' 列器材

申报机构

申报机构